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82 号)和《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70 号)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力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华亭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 2023 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工 业园区管委会)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1.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根据省上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 5 日前
2.及时完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 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省上将依据国务院相关部门统一印发的标准指引,陆续梳理编制相关领域的参考目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参考目录》,及时跟踪认领, 协同推进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相关部门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
3. 规范发布管理。要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含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 3 种),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务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把准政策界线,从源头上杜绝“应公开未公开、不应公开随意公开”的问题,尤其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要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 20 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文件台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每年对本级政府、本单位制作的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及时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文件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后,统一对外发布。
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 年 11 月底前
4. 规范公开流程。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 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重点规范统一的、依法合规的答复文本。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市域统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 台,重点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栏 目,按照“技术功能齐全、栏目设置便民、内容依法规范、维护运行高效”的要求进行改造升级,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政府相关信息,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5. 规范解读机制。要严明解读主体,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主 要负责人是文件解读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负责做好文件解读工作;属于联合发文的,由牵头起草部门组织做好文件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涉及重大项目、重点规划、重要民生等全局领域政策性文件,由市乡两级政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解读材料由文件起草或牵头起草部门准备,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落实。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或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进一步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机制,汇总发布解读信息,并在文件和解读信息页面设置互相跳转链接,方便公众查看。要创新解读发布形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等多种渠道, 采用数字化、图文并茂、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有效扩大受众面。要建立回应关切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迅速澄清、正确引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6. 规范公开平台。严格按照国办、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建设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全面完成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 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网站集约化管理, 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为辖区所有乡镇(街道)、政府组成部门分别设立公开页面,同时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乡镇、市直有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要安排专人认真对照国家和省上统一规范标准, 逐条块、逐栏目做好信息比对核查和整改完善工作,坚决避免出现错别字、文号遗漏等错误。同时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维护工作,结合平台建设和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公开栏目,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准确更新栏目内容,确保在国家和省上“读网” 核查过程中不出现“僵尸”栏目,及时、准确为公众提供政府相关 信息。
牵头单位:市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0 年 10 月底前
7. 规范新媒体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本单位政务新媒体使用情况,强化常态化监管和内容建设,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管理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坚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只转载发布党委和政府网站内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信息的原则,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尽快清理整合。持续加大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文章的转载发布,及时转发热点信息和专题宣传产品,推动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同时,要加大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频次和力度,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基本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牵头单位:市网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
8. 规范公开专区。要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相对集中的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便民利企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9. 规范参与机制。要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区域、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过程中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底前
10. 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向线上延伸。要立足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工作实际,规范、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要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街道)、村(社区)有效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前
11. 推进政务公开事项向村(社区)延伸。指导并支持村(居) 民委员会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确保市、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要通过村务信息公示栏、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大喇叭等方式,围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 知晓和监督。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公开页面下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11 月底前
12. 推进政府信息推送向一线延伸。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筛选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在政府网站专题展示或建设“政策库”集中公布,并采用“二维码”方式精准推送,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积极搭建“政策直通车”平台, 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市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 年 10 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依法确定 1 名负责同志和 1 名联络员,承担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和日常联络工作,具体名单报市政府办备案,并督促抓好任务落实。鼓励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乡镇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点,在做好本意见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创造亮点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要建立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市干部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 次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要重视平时积累学习,做到学用结合,重点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制度规定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三)加强沟通交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越来越强、专业分工越来越精细,涉及公开领域、平台规范建设、组织管理、协作配合等多个方面,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在推进落实过程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对上汇报衔接、对下业务指导、对外业务交流紧密结合起来,把沟通交流作为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实效的重要机会,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典型经验,总结查找自身不足,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四)加强监督评价。市政府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乡 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紧盯目标,加强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推诿扯皮、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推 进不力而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度的会同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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