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市祭祀活动安全、文明、低碳、环保、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设立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集中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祭祀时间
2024年4月1日(农历二月二十三)至2024年4月4日(农历二月二十六)
二、祭祀地点
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保护环境的原则,我市城区共设立文明祭祀点15处,摆放“文明祭祀炉”80座,分别为:
1.电厂什字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2.南河桥头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3.煤城雕塑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4.南巷什字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5.西关什字文明祭祀点,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6.广场东路文明祭祀点,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
7.文化街文明祭祀点,南什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北丁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
8.陈矿路文明祭祀点,南什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北丁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
9.兴华路文明祭祀点,南什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北丁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10.莲湖路文明祭祀点,南什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北丁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11.菊苑路文明祭祀点,南什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北丁字路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12.裕华路文明祭祀点,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
13.建华路文明祭祀点,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
14.神裕路文明祭祀点,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15.九龙路文明祭祀点,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2座、北口摆放“文明祭祀炉”4座。
三、相关要求
1.倡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献花、网络祭奠等文明方式祭祀,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追思活动,禁止使用不安全、不环保等影响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祭祀物品。
2.党员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文明祭祀,引导家属、亲友采取敬献鲜花、追思忆情等文明低碳祭祀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
3.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设立相应的文明祭祀点集中开展祭祀活动,引导群众不在山头、林地、草地焚烧祭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 市执法局、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城区有祭祀需求的居民群众到设立的文明祭祀点祭祀,禁止在广场、公园、小区和街、巷等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燃烛上香。
5.广大群众在祭祀点开展祭祀活动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祭祀炉外或长时间占用祭祀炉祭祀。
6.本公告发布后,市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华亭分局、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等工作。在文明祭祀点以外区域开展祭祀活动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文明祭祀相关事宜由市民政局、执法局负责解释。
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933-7721805
市执法局联系电话:0933-7725811
华亭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