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 发改委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甘人社厅发〔2021〕1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对我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的规定要求。经企业申请、市人社局审核,甘肃省华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输转38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符合奖补条件,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企业7600元奖补资金。
现将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2年 10 月 18 日至2022年10月 27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3-7721395
0933-7721396
附件:甘肃省华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脱贫劳动力员工花名册.xls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