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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15: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华亭市税务局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亭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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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参保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为确保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记账工作按期完成,全市各参保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需于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核定、缴纳工作(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缓缴至2023年底,可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常缴纳)。

望全市各参保单位、个人相互转告,按期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华亭市税务局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