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华亭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00:00 来源:统计局 责任编辑:华亭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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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全国、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有效组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及有关统计制度特制定本核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

二、查对象和查内容

(一)农村社会经济核查

1.核查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涉农乡(镇)、村(社区)进行核查

2.核查内容

1)统计基层组织建设

人员是否配备到位;

办公设施是否齐全;

③若两年有更换统计人员情况,是否有向县级统计机构请示的文件。

2)业务建设

①业务培训制度是否落实,有无培训方案或培训通知文件和签到表;

②培训有无进行考试;

③业务人员的联网直报平台是否畅通,是否能正常进行审核验收和报送数据;

④上报报表是否经过领导审核签字;

⑤数据采集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⑥分村报表是否齐全规范;

⑦统计法制教育是否落实;

⑧有无相关人员干预或修改统计数据;

⑨5年内的年度台账是否齐全规范;

2年内的季度台帐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台帐数据是否是经过评估后的数据;

乡域经济数据是否与各专业、各业务部门评估反馈数据一致。

)工业能源数据质量核查

1.核查对象

全市联网直报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抽样企业;影响工业生产、能源消费趋势的企业;数据异常、说明模糊的重点企业。

2.核查指标

1)工业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指标主要核查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产品产量等。必要时,应该查看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发票等原始资料。

规模以下抽样指标主要核查联网直报上报数据如: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与企业财务数据是否一致。

2)能源指标

能源指标主要核查综合能源消费量、煤炭消费量、发电量、用电量等。必要时,应该查看企业的煤炭购进发票、发电日报表,

3.核查内容

1否存在空壳单位、虚假单位、不达标单位等情况;

2)是否存在干预、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等情况;

3企业统计台账是否齐全,统计数据是否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

4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

5)工业、能源统计数据形成及上报流程;

6工业、能源统计数据是否真实;

7工业、能源统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困难;

8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能源消费趋势的了解等;

9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核查

1.核查对象

本年度在库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核查内容

1)统计资料:项目入库资料(包括入库申请表、项目批复文件、施工合同、开工照片)、自开工累计上报投资额支撑依据、统计台账、联网直报逐月签字盖章报表(206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2)本年完成投资额:核查上报数是按支撑依据如实填报,是否有瞒报、漏报、超进度报送。
  3)建筑安装工程填报依据:核对调查单位数据支撑资料与联网直报选择是否一致,项目期内是否有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交叉报送的问题

)房地产、建筑业数据质量核查

1.核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库的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企业

2.核查指标

1)建筑业企业核查指标

本年新签合同额,依据为本年实际签订的文本合同。

房屋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依据为实际签订的文本合同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营业成本依据为当季财务利润报表。

建筑业总产值依据为形象进度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表)或企业当季财务利润表或企业当月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数(1+5+24)。

2)房地产企业核查指标

①房地产本年完成投资额,工程结算单或进度单由工程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盖章,单方或双方出具的进度单不作为填报依据。

②设计地产房屋施工面积依据合同签订数填写。

③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依据企业原始商品房销售台账上报,网签不能作为该指标的有效凭证。

3.核查内容

1基础设施方面:①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及分管领导;②是否有统计制度;③是否有电脑;④企业联网直报网络是否畅通;⑤是否有统计档案柜;⑥统计人员是否参加统计法律、业务培训;⑦是否有统计宣传资料;

2报表管理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②台账是否规范;③基层统计报表是否齐全;④是否有迟报、漏报、虚报、瞒报、拒报现象;⑤统计报表是否签字、盖章、立卷归档;⑥统计数据逻辑性、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准确;

3基础资料方面:①是否有单位公章;②单位公章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③法定代表人是否一致;④是否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原始资料⑤是否有纳税申报表;⑥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是否有资质证书;⑦统计报表与财务报表是否一致。

)劳动工资数据核查

1.核查对象

九个纳入核算行业数据变化浮动大或数据异常的单位

2.核查指标

1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2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3.核查内容

统计人员、财务人员、劳资人员等有关人员在场配合核查,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年报和季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3考勤表、工资表

4单位分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5可以佐证所报数据的其他材料。 如: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等其他用工方式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

(六)商贸业数据质量核查

1.核查对象

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联网直报企业及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单位。

2.核查内容

1生产经营状况核查。查企业(个体)是否真实存在。实地查看企业(个体)生产经营现场,判断企业(个体)是否存在且正常经营。现场查看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统计人员登录联网直报平台,查看平台证书下载时间,判断其是否独立报送。

2)台账资料。调查单位统计台账,统计台账与企业(个体)财务记录、销售记录等原始记录是否相符

3)报表资料。限额以上企业:业收入季报否如实填报数值逻辑关系是否匹配合理增值税纳申报销售(营业)收入、收银系统记录或显示销售额(营业额)上报数是否如实填报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餐饮收入)上报数是否如实填报年度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核查上报数是否如实填报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单位:核对抽样调查单位财务资料、交易记录、出货单据、收银数据无收银系统单位参考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款记录和手工记账簿等基础资料核查调查单位填报销售凭证、收付款凭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收入明细账等资料为依据填报调查表中经营指标;是否以利润表等财务资料为依据填报法人企业调查表中财务指标。

(七)服务业数据质量核查

1.核查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服务规模以下服务业、部分事业单位

2.核查内容

1)核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核查单位生产经营现场,判断单位是否存在且正常经营。核查单位统计人员登录联网直报平台,查看平台证书下载时间,判断其是否独立报送。

2)判断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是否准确。根据调查对象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确认行业代码。对在服务业专业内跨行业大类变更行业的情况要重点核查,尤其是对在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之间变更的情况要着重核查。

3)核实单位主要指标数据填报是否正确。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核查最近一期F203表的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期末用工人数等指标;规模以下有效样本重点核查最近一期214表的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等指标;部分行业事业单位重点核查最近一期X584表的收入合计、期末用工人数等指标。

4)开展重点单位数据质量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核查每个行业(行业级别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营业收入排名前1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对其是否正确执行法人单位填报口径,是否正确划分行业代码,是否执行经营地统计原则,数据口径是否一致可比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企业数据真实可靠。

(八)劳动力调查数据核查

1.核查对象

全市抽取的6个样本点的96户调查户。

2.核查内容

1)住户信息:样本户的住户地址,家庭常住人口,外出不满半年人口,家庭工作人口。

2)个人信息:与户主的关系,是否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

3)工作情况:调查前一周是否上班,是否有工作未上班,所在单位及主要产品或经营活动,具体做什么工作,就业身份,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有无工作情况:近3个月是否找过工作;家庭未工作人口是否想工作及在2周内能否开始工作;所有家庭成员均无工作的户;未做任何工作且不找工作的中青年;男性小于50岁或者女性小于45岁的料理家务者;想工作却没找工作;想工作却不能开始工作;

5)其他核查内容:联系电话是否正常使用,调查员是否入户,入户询问方法是否规范,调查表单月、相邻月之间的逻辑关系等。

(九)城乡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核查

1.每周通过自查的方式核查电子记账监管情况。核查住户调查平台是否及时完成电子记账数据的补码、超界核实等复核工作,是否及时监控记账笔数、连续未记账天数城镇3天,农村5天并督促提醒按时进行记账。核查业务人员和记账户的账号是否专人专用并严格管理,是否存在使用非工作电脑导出数据、泄露调查户个体信息等

2.每月通过调查平台对记账户的账页进行一次审核。具体为:账本中现金收支的平衡关系家庭成员与其收入的对应情况;记账日期、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准确无误商品归类与指标解释是否一致,编码是否准确收支的异常变动情况。

3.每季度通过入户询问、账机(问卷)对比的方式等,核查季度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及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包括:各个调查点是否按期入户开展季(年)报问卷数据的采集和更新,是否如实填报家庭成员变动情况,是否正确界定住户成员、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劳动力从业时间、收入、行业、外出地区等是否属实,收入来源是否与就业情况匹配核查记帐户是否存在违规代记账,是否存在混记、漏记、重记、多记收支数据情况等。核查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入户频次和指导调查户方式,访户记录情况住户调查平台使用和电子记账运行监控情况。

4.每季度通过自查的方式核查样本管理情况。核查抽户和换户是否严格按照抽样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执行换户资料是否齐全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户住址等基本信息变动等是否及时准确在平台中进行更新。

5.每半年通过自查的方式核查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情况。重点核查影响住户类调查质量的工作开展情况。如调查制度和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住户调查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调查员、辅助调查员);记账户补贴是否及时足额按规定方式发放;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专业技能培训情况;住户调查平台使用和电子记账运行监控情况。

三、核查时间

常态核查。各专业在月度或季度进行网络直报定报时,对企业、项目单位上报数据的支撑依据和证明资料同时进行核查,有问题随时督促整改。

(二)定期核查。农业、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商贸、服务业专业,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数据核查,时间安排在报表结束后至月底25号前核查企业、项目单位不少于核查对象的25%,全年对每个核查对象至少开展1次核查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核查每月10至16日采取现场入户陪访、电话核查、系统逐户逐人逐项核查等方式进行。城乡住户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数据核查根据省、市调查队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点核查。如遇到省、市询问等特殊情况,专业人员应第一时间到企业项目进行核查及时上报核查情况说明

四、核查方式

(一)开展县级自查

由市统计局(调查队)分管领导带领专业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核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

(二)配合上级抽查

根据省、统计通知,抽部分重点企业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企业及项目配合上级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参与核查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核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掌握核查的内容、方法和基本要求,扎扎实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专业要组建核查组,每个核查组至少由分管领导、1名专业干部、1名执法人员组成。行业部门核查前全面制定核查工作筹备意见,认真开展核查前培训,参与核查人员认真做好核查的准备工作,熟悉核查所需的行政登记证照内容,核查指标所需的基础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对抽中的核查企业,确定的核查指标,不得随意更改。要全力做好核实工作,做到严、实、细、准,并积极争取、企业、项目单位的配合支持。核查中要认真填写核查汇总表,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全体参与核查人员签字确认,企业(单位)法人签字并盖章。核查结束后要认真撰写核查报告,做好对核查工作的总结,按时提交现场核查报告和专业核查报告。对每年度核查工作资料,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三)严格遵守纪律。参加数据质量核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核查企业、项目单位礼品、吃请等影响核查客观、公正性的活动。严格执行核查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核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资料和能够识别或者推断核查企业、项目单位信息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四)强化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所需公务用车,各核查组提前3天提出用车计划,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平台申请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到乡镇、村社、企业、项目单位开展工作,差旅费及下乡补助报销按照《华亭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