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目的依据
根据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商贸企业发展积极性,提振信心,激发限上企业发展活力,挖掘限下企业发展潜力,增强培育企业发展动力,不断壮大商贸市场主体,推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交易额稳步增长。
二、主要内容
《关于扶持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奖补办法》共6部分,重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增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发展目标。加快城市经济发展,依托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龙头商贸企业,激发限上企业发展活力,挖掘限下企业发展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商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商贸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推动华亭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三)奖补条件。明确了拟奖补商贸企业范围、登记注册、经营管理等情况;规定企业统计直报相关数据、规范统计、数据上报等职责;明确了外贸企业注册、纳税等情况。
(四)奖补政策。主要对华亭市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进行奖补。明确了新培育的限上企业、在库的限上企业和限下企业的奖补指标及奖补资金。
(五)兑现程序。明确了奖补对象申请、审批、资格审核等方面。
(六)部门职责。鼓励全市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个转企”“下转上”,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管、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