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81/2025020007
  • 主题分类:企业、经济发展
  • 发文机关: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3-12
  • 发文字号:华政办发〔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03-12
  • 有  效  性:有效
  • 标       题: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不断做大总量、夯实基础,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5-03-12 15:31
  • 来源: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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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不断做大总量、夯实基础,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四上”企业摸排和入规纳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华亭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工业主导型”和“城市服务型”功能定位,锚定“攻坚大项目、全域优环境、提档惠民生、善治促和谐”总体思路和“三突破一跃升”年度目标,紧盯“四上”企业扩量提质,按照达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的分级分类总体思路,坚持扶持培育和入库纳统“两手抓”,促进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企业协调发展,全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力争入规“四上”企业13户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7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户以上,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户以上。

三、培育范围

(一)达限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规上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三个行业中类的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资质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近限企业

接近或临近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四上”企业入规标准的企业含工业、商贸个体经营户(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规标准80%以上)。

培育企业

已纳入近三年(2025—2027年)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支持计划,正在采取帮扶措施培育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有一定发展潜力,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入规标准50%以上,经过1—3年培育可入规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四、支持措施

为更好鼓励引导企业进入“四上”企业库,决定对新入规达限“四上”企业实施奖补支持(企业需在库2年以上)。

(一)设立新进“四上”企业奖励

1.规上工业企业。按照《甘肃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数据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积极与省、市衔接,争取相应标准的奖补。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每户一次性5万元的奖补。

2.限上商贸企业。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5〕3号)《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扶持重点商贸企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发〔2023〕51 号)规定,对当年达限入规的、当年实现“个转企”的、通过“产销分离”,且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商贸(批零住餐)企业、大个体,给予一次性8万元(其中平凉市3万元)的奖补;对首次新入统的限下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补。

3.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平政办发〔2025〕3号)规定,对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且年营业收入达到入统标准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市级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年拨付5万元,第二年年销售(营业)额增速达到所在行业年度目标任务的,拨付剩余5万元补助资金。

4.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对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三级以上建筑业资质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与平凉市住建局衔接,争取相应标准的补助。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给予新增资质建筑企业每户一次性3万元的奖补。

(二)政策项目支持。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并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地方产业的项目及资金支持,在申请上报或审批专项支持时优先考虑在库和拟入规“四上”企业。在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在 库“四上”企业。在企业用电需求保障、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用地需求、信用评定等方面给予规(限)上企业优先考虑。对“四上”企业积极争取申报各种项目补贴优先给予支持。对新进“四上”企业优先申请国家、省、市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各类政策引导资金。

(三)加大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四上”企业金融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无抵押融资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四上”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提升贷款办理效率。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政策,以优惠利率、延长贷款期限,低息或无息等方式以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四)持续跟踪服务。对在库“四上”企业,相关部门要持续关心关注,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做大做强;对存在退库风险的“四上”企业,要认真核实经营状况,对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施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恢复正常运营;对非正常退库的“四上”企业,视情况追回奖补资金。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四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要解放思想、宣传政策、充分挖掘、策划包装,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储备库,协调解决企业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扶持政策,做好达标企业申报入规工作。

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解决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工业企业,通过服务优化、政策支持、加快新建项目投产达产进程等措施,扶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成长。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资质内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加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监测,扶持有发展潜力的建筑业、房地产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上规模、提效益。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建立接近申报标准的企业培育库,解决培育对象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服务好新投产、新开业的企业,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行业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督促达标企业及时申报入规,将未达标但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部门统计库进行重点扶持,对企业后期成长给予长期关注,跟踪服务,落实优惠帮扶,确保企业做大做强。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全市卫生行业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引导企业增强竞争力,督促达标而未入规的企业履行入规申报法定责任和义务。

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全市教育行业企业摸排培育申报工作,督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类服务业企业规范经营,加强近限企业培育,积极做好达限企业入规纳统。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但不在我市的产业活动单位变更或重新设立为独立核算法人企业,着力解决好“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单位”的问题。同时,抓好中小微企业的培育壮大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企工作。

市文旅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社会工作、环境、水利等行业企业摸排培育和申报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四上”企业入规审核确认工作,对相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严格依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严把材料审核关、数据质量关和企业申报关,确保实现培育达标一户、入规进规一户。

市财政局负责“四上”企业培育入规奖励资金的筹集安排。

市税务局负责宣传好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税收政策,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企业信息共享,加强服务、积极宣传,引导帮助培育“四上”企业,同时严格对偷税漏税、违规经营、恶意退库等企业开展稽查。

市招商服务中心负责高位推进招商引资,把引进、培育“四上”企业作为硬任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协调、专题研判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四上”企业不同特点,市统计局定期开展“四上”企业入规业务培训,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精准指导,确保能够熟练掌握入规需求,精准准备入规资料。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面向达标未入规的准“四上”企业加大申报入规工作重要意义、扶持奖励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入规工作要求宣传,全面落实“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做好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企业入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达标达限的准“四上”企业主动申报纳入全国联网直报库。

(四)加强共享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所辖区域及行业企业名录,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联络,强化企业注册、纳税信息和统计名录信息共享。各行业牵头部门每月20日前向市统计局按类别分别报送上限企业、近限企业和正在培育、新注册企业名单,并提供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清单,推动“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共享联动。

联系人:市统计局 杨  蓉   联系电话:  0933-6481670

附件:1.华亭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专班

2.“四上”企业摸底情况一览表  

附件1

华亭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专班

组  长:张晓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郭建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石佩奇     市政府副市长

肖  蔚     市政府副市长

田  福     市政府副市长

孙浩伟     市政府副市长

李晓峰     市政府副市长

段锦博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何  敏     市工信局局长

马学良     市商务局局长

胥佳平     市住建局局长

张乾喜     市财政局局长

李登科     市统计局局长

景金元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大江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段宝先    市教育局局长

赵甲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华    市文旅局局长 

张  飞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郝丽娟    市民政局局长

李  岩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华亭分局局长

赵雅梅    市水务局局长

于灵科    国家税务总局华亭市税务局局长

杨玉龙    市招商中心主任

附件2

“四上”企业摸底情况一览表

提供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

地址

所属

行业

企业详细

名称

投产(开业)时间

主要业务活动

预计入库时间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入库类型

备注

1










2










3










4










注:1.主营业务收入:为达规(达限)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2.入库类型:可选填“规下”转“规上”“限下”转“限上”、新开业(新开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件下载: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石佩奇解读《华亭市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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