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平凉市委编办《关于华亭市等4(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平编委办发〔2024〕10号)和华亭市委编办《关于华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华机编发〔2024〕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刻制“华亭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1枚,即日起启用。原“华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印章同时废止。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附: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华亭市政务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