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620881/202302009
主题分类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发文机关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2-15
发文字号
华政办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逐步健全和完善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满足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以及通信中断应对处置过程中需要完成的通信保障任务。

(2)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设在省通信管理局)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坚持协调联动,区域配合;坚持科学有序应对,防抗救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各通信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1)本预案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保障预案,是指导市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在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办公室指导下,制定或修订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平凉市工信局局备案。

(2)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各运营商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报华亭市工信局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

长:田  福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何  敏   市工信局局长    

邓胜强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海涛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童浩明   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总经理 

刘天添   中国电信华亭分公司总经理  

周  博   中国联通华亭分公司总经理 

刘  凯   市广电公司总经理

员:冯天设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陈  邑   市人武部副部长

段宝先   市发改局局长   

张乾喜   市财政局局长   

赵雅梅   市水务局局长 

张大江   市卫健局局长 

候子兴   市气象局局长 

邵  莉   市地震局局长

程海峰   市交通局副局长

巩荣华   市网信中心主任 

王路生   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路利军   关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小勇   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

张垚遥   安口镇镇长

杨  晓   东华镇镇长

刘  文   西华镇镇长

张  飞   策底镇镇长

欧斌文   马峡镇镇长

杨定伟   上关镇镇长

李亚凡   河西镇镇长

拜建波   山寨乡乡长

苏振铎   砚峡乡乡长

伍  辉   神峪回族乡乡长

何  森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在市政府领导下,设立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移动、电信、联通、广电主要领导担任,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中心、市武装部、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省、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2)指挥、组织、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向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3)协调解决通信保障应急处置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市公众通信网和专用通信等资源,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2.2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办公室

按照《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要求,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信应急办)设在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总经理担任,主要职责是:

(1)处理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市内有关部门协调联络。

(2)负责建立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间协调工作机制,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工作安排;

(3)负责通信保障应急信息的统计监测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告重大问题及处置建议。

(4)按照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的指令,在平凉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协调跨区域、跨企业、跨行业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

(5)经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批准,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市以下应急通信保障机构

设立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乡镇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在我市通信应急指挥机构安排部署和通信应急办指导下设立通信应急站由乡镇设定联络人员,负责具体落实本行政区域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4 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由华亭市通信应急指挥组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组组长担任指挥长,通信应急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5 专家组

由移动、电信、联通、广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具备通信和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应急通信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2.6 信息联络员

建立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负责信息联络、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各通信企业各自确定本企业联络员。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要加强对各通信企业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防护、安全运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市通信应急办要健全和完善毗邻县区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加强区域间保障联动。

市内各通信企业要贯彻落实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高灾害多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以及通信网络设施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包括我市主城区内及3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主城区重点区域以及2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主城区零星片区以及1个乡镇内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1个乡镇内通信局部中断的情况;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提供通信保障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的,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 预警监测

市通信应急办要建立与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乡镇政府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市内各通信企业要建立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在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市通信应急办。

3.4 预警通报

Ⅰ级预警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请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后通报;Ⅱ级、Ⅲ级、Ⅳ级预警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确认和通报。

3.5 预警行动

对于达到Ⅰ级、Ⅱ级预警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预警行动:

(1)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报站供应及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4)评估时态发展情况,按规定提出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对于达到Ⅲ级、Ⅳ级预警的,由应急指挥办联络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启动预警行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响应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2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由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领导。

Ⅱ级响应由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于造成主城区及3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的通信保障,同时接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指导。

Ⅲ、Ⅳ级响应由华亭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3 级响应

4.3.1 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Ⅰ级响应。

(2)华亭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Ⅰ级响应。

4.3.2 响应程序

(1)对于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的,华亭市通信应急办应向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告有关情况,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做出决定。

(2)对于华亭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Ⅰ级响应,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做出决定。我市通信应急办将有关情况上报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3)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Ⅰ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4.3.3 响应措施

(1)在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按照《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Ⅰ级响应和市内各类突发事件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2)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华亭市内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时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信息。

(4)华亭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工作部署,向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任务,并监督落实。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任务后,部署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向我市通信应急办报告落实情况。

(5)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相关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视情征用各类通信网应急资源。

(6)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及时向平凉市通信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报告、支援。

(7)华亭市通信应急指挥组视情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4.4 级响应

4.4.1 响应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Ⅱ级响应。

(2)市内主城区重点区域及2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

(3)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市内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4.2 启动程序

(1)华亭市通信应急办评估认定灾情或事件达到启动标准,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并报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决定。

(2)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负责Ⅱ级响应的组织实施。

(3)华亭市通信应急办将Ⅱ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4.3 响应措施

(1)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邀请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领导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或专家组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市内各通信企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

(3)华亭市通信应急办负责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工作部署,向各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任务,并监督落实。向各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任务后,部署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并向市通信应急办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根据事发地公众通信网资源状况及各成员单位专用通信保障应急资源部署情况,市通信报站供应及指挥组视情征用各类通信网应急资源。

(5)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及时向平凉市通信应急指挥组请求支援。

(6)华亭市通信应急指挥组视情设立指挥调度、值班值守、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4.5 级、级响应

4.5.1 级响应条件:

(1)主城区零星区域1个乡镇内网络中断、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较大突发事件,需要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范围内提供通信保障的。

(3)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任务。

4.5.2 级响应条件:

(1)公众通信网县域内局部网络中断,造成县域内局部通信中断。

(2)发生突发事件,需提供通信保障。

(3)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5.3 级、级响应措施

Ⅲ级、Ⅳ级响应措施具体行动参照Ⅱ级响应措施,由华亭市通信应急指挥组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组会商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4.6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Ⅰ级、Ⅱ级响应时,华亭市通信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Ⅲ级、Ⅳ级响应时,市通信应急办、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指挥机构、各通信企业和重要成员单位按规定做好应急值守,保持联络畅通。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市内通信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内容和频次向市通信应急办报送有关信息,由市通信应急办汇总后报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

4.7 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市通信应急办应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

对于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的,由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对于启动Ⅲ级、Ⅳ级响应的,由通信应急指挥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工作应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的原则。

4.8 军地联合保障

当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出现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统一组织抢修军地重要用户的通信损毁传输线路。

4.9 跨区域保障

因突发事件等造成区域内公众通信大面积中断或严重故障,且本市内没有足够的应急通信力量及时开展恢复抢通工作,需要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向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告,请求协调邻近县区经同意批准下进行支援和协同保障。

4.10 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遇到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持续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等情况,各通信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处置工作方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各通信企业在紧急情况下要先口头报告,经批准后启动应对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事后将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通信应急办备案。

4.11 响应结束

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或通信保障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各级通信指挥机构应研究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并报华亭市通信应急办。市通信应急办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对于Ⅱ级以上任务的总结评估,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平凉市通信应急指挥组。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3 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平凉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通信应急办要组织、指导通信企业制订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5.4 奖惩表彰

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市工信局各级应急保障机构应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全面掌握应急资源、能力情况,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效能。

6.2 队伍保障

市通信应急办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通信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及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建立应急通信专业人才序列,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

6.3 设施装备保障

各通信企业应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建设规划,提高灾害多发地区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增强通信网络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提前制定公众通信网设施备用方案,以备应急处置时启用。根据地域灾害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应急装备管理、维护和保养,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各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保障机制,应急保障情况下,服从统筹调度,实现通信线路、管道等资源的共享。

6.4 通行保障

在通信保障应急过程中,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为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并依据规定减免相关通行费用。

6.5 能源保障

事发地电、油等相关能源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电、用油等需求,确保应急抢险条件下通信枢纽、通信基站等设施的能源供应。

6.6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及灾后重建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恢复等费用,由通信企业承担。

6.7 重要活动通信保障

对于重要活动需要通信保障的,重要活动组织方应按层级提前向本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备。对于现有公众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无法满足需求、需临时增设线路或增加设备设施等情况,重要活动组织方应统筹考虑建设周期及费用等问题。

6.8 监督检查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应加强各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各通信企业至少应准备以下资料,并及时更新。

(1)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地图;

(2)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相关行动方案和手册;

(3)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4)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列表;

(5)需要重点保障电力、油料等供应的关键通信节点列表。

7  预案管理

7.1 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通信应急办要积极适应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调整、变化,并根据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指导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审批印发。

7.2 宣传培训

市通信应急办、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机构和保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7.3 预案演练

市通信应急办、各乡镇(工业园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急指挥机构、各通信企业应建立应急通信保障预案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8  附  则

8.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工信局会同各通信企业负责解释。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工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指导各运营商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工信局指导通信应急有关工作。负责优先解决应急通信中无线通信的频率指配和抗干扰的协调工作。协调通信抢修恢复所需电力、油料等能源,为通信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网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情况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省有关规定,做好权限内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指导通信企业对应急通信设备及物资和工作现场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依法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经费保障方式,负责为市级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及灾后恢复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做好应急通信车辆交通保障工作,做好应急通信物资应急运力保障。应急通信保障期间负责优先抢通抢修通信设施道路和免费提供道路通信管道等资源。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停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卫星综合定位基准服务,提供事发地区域地图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空间定位技术,移动端导航和电子地图服务,提供各类遥感和无人机影像监测数据等服务。

市水务局:负责建立相关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预报预警相关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

市卫健局:负责协调相关医疗机构为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和恢复过程中相关伤病人员救治,为通信保障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抢险救援通信保障需求,协调应急力量支持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实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市地震局:负责建立相关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预报预警相关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

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抢修通信设施供电线路,优先恢复通信设施供电。

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部队协助地方抢修通信基础设施;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应急救援中军队自身的通信保障;与市工信局及各通信企业建立应急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实现军地应急通信保障资源共享,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通信企业:负责组织落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及市通信应急办有关工作部署;具体实施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配合市专用通信局做好党政重要应急通信服务保障工作。

附: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相关链接:《华亭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