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620881/202302005
主题分类
农业产业发展
发文机关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20
发文字号
华政办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华亭市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华亭市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切实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覆盖适宜区、做大牛药果菜”的思路,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统揽,以绿色循环为导向,以脱贫人口为重点,以产业链建设为抓手,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育龙头、强基地、联农户、活机制,聚力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结合全市农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扶持方案。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立足“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等农业资源优势,抢抓省委“四强行动”机遇,坚定不移发展肉牛、药材、核桃、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加快全市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1万亩以上,其中小麦9.6万亩(良种良法及新品种试验示范3万亩)、玉米10万亩、马铃薯4.4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6万吨以上。肉牛产业:牛饲养量达到11.6万头,出栏4.6万头。创建万头优势特色产业强镇1个、千头养牛重点村6个、百头以上标准化示范场2个(累计达到5个)、新增10头以上养牛大户236户(累计达到1972户)。扶持壮大链主企业6个,规范提升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0个(累计达到18个)。加工青贮饲草26.7万吨以上,完成肉牛良种改良7000头。核桃产业:新植核桃2000亩,补植10000亩,高接换优300亩,果园标准化管理3.5万亩,抓建核桃标准化管理示范点22处,建成省级核桃产业示范园区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园10个。药材产业: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以上,打造千亩绿色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5个、500亩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4个、道地中药材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8个、高标准百亩中药材试验示范基地2处、50亩良种选育基地1处、培育种植大户1800户。蔬菜产业:打造黎明川集约化蔬菜种植基地1处,持续扩大安口镇西三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西华镇果蔬套种基地规模,进一步丰富壮大东华镇黎明川、西华镇什民村、策度镇红旗村、上关镇上关村4个蔬菜休闲采摘基地,蔬菜种植面积达到3.8万亩。

三、扶持政策

(一)粮食安全生产扶持政策

1.小麦良种良法推广种植补贴。通过推广良种良法和小麦机械条播、宽幅匀播技术,强化抓点示范,推广铜麦6号、普冰151等小麦新品种,不断提高农民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对规划机耕机播小麦种植示范基地区域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小麦300亩以上的脱贫户,每亩奖补150元,其它各类种植主体每亩奖补100元,最多补助2万亩(其中:参与基地建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其它经济组织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2.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对规划的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区域内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玉米500亩以上的农户(含脱贫户)或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每亩补助地膜1卷(10公斤),最多补助1万亩(其中:对参与基地建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其它经济组织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3.豆类、小杂粮种植补贴。依据省市政策实施。

(二)“三类”监测户产业扶持政策

2023年各乡镇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三类”监测户产业扶持政策继续按照2020年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补助(华政办发〔2020〕11号)执行,即:药材种植200元和2袋微生物复合肥/亩,药材育苗800元/亩,基础母牛500元/头,新购牛2000元/头,生猪养殖600元/头,鸡、鸭、鹅15元/只,中蜂450元/箱,庭院经济1500元/户,蔬菜300元/亩。

(三)庭院经济发展补助政策

在1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内,动员群众充分利用庭院资源发展以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手工、特色休闲旅游、生产生活经服务为主的庭院经济的,经验收合格后脱贫户每户按1000元,一般户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肉牛产业扶持政策

1.良种肉牛繁育补贴。

①“平凉红牛”补贴对脱贫户新增饲养6个月以上“平凉红牛”每头补贴1500元,对年内产犊的基础母牛,按照每头500元的标准落实“见犊补母”补贴。

②其他品种肉牛补贴对脱贫户新增饲养6个月以上的其他品种肉牛每头补贴800元,对年内产犊的基础母牛,按照每头500元的标准落实“见犊补母”补贴。

肉牛冻配改良补贴对养殖户饲养的基础母牛采用冻配改良技术繁育的,按照成功冻配改良每头12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到户补贴80元/头,改良耗材及技术服务补贴40元/头)。具体由有资质的社会冻配改良网点上门服务,乡镇兽医站监管实施。

2.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①新建养殖场补对各乡(镇)新建人畜分离养殖小区的,所建牛棚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到户补贴;对各乡(镇)新建及改造人畜分离养殖小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补助。除牛棚外,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移交于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管理,通过土地流转,租赁、代养、务工、帮销等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收入用于本村产业发展及公共设施建设等。

招商引资补贴。对招引新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区),根据固定投资、设计规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补助金额。

3.青贮饲草补贴。

粮改饲补助。对养殖企业(小区、家庭农场、户)、饲草加工企业收购、加工、青贮全贮饲草的,按照国、省下达粮改饲任务和标准进行补贴。

②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肉牛饲草补助对各乡镇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养殖产业的实施饲料补助,具体是:对养殖1-3头的监测户每户发放青贮饲料2吨;对养殖4头以上的监测户每户发放青贮饲料3.5吨;对养殖1-5头的脱贫户每户发放青贮饲料0.5吨;对养殖肉牛6头以上的脱贫户每户发放青贮饲料1吨。

药材产业扶持政策

1.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马峡、山寨、河西、策底、西华5个乡镇建成中药材千亩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5个以上,在马峡、山寨、安口、上关4个乡镇建成500亩以上中药材绿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4个以上,合计建成7000亩以上。按照每亩2袋复合微生物肥料(中药材专用肥)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必须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2.中药材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对各乡镇高质量建成的华亭独活、华亭大黄等道地中药材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按按照每亩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计划补贴1000亩(其中: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必须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林果产业扶持政策

1.核桃新植基地。新植核桃2000亩,按照每亩补贴苗木44株、地膜6公斤、复合肥11公斤,间作套种大豆种子4公斤的标准予以物化补贴。

2.核桃果园管理。对市上抓建的22处1.1万亩核桃标准化管理示范园复合肥、病虫害防治所需农药予以补助;对确定的1000亩市级示范园按照每亩300米园艺地布的标准予以补助。

3.核桃高接换优。高接换优每亩补贴600元(含接穗、嫁接人工和管理费),计划补贴300亩。

蔬菜产业扶持政策

1.育苗。对蔬菜育苗达到20万株以上的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座日光温室补助基质、穴盘等费用4000元,计划补助15座(其中: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必须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2.露地蔬菜。集中连片种植露地蔬菜30亩以上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每亩物化补助200元(其中: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金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3.新建设施。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差额补助的原则,在上关镇、策底镇当年新建蔬菜钢架大棚10座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每平米补助5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对新建蔬菜日光温室5座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每平米补助3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通过土地流转、租赁、代种、务工、帮销等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荒废苗木地、撂荒地整治奖补补贴

1.荒废苗木地整治补助。脱贫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对荒废苗木地当年集中连片开展整治30亩以上且种植农作物的,按实际整治种植面积,每亩补助500元。

2.撂荒地整治补助。脱贫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对撂荒地当年集中连片开展整治50亩以上,并种植小麦、玉米、豆类、小杂粮等重要粮食作物的,按实际整治和种植面积,每亩补助100元。

凡参与整治的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经营状况必须良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贫户数要达到补助资金总额/户均5000元标准以上。

(九)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对在华亭市内注册,贷款发展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机构运行规范,通过订单购销、寄养代养、托管等方式带动5户以上脱贫户发展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贷款当月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其中:龙头企业最高贴息贷款200万元,合作社最高贴息贷款100万元,家庭农场最高贴息贷款50万元,产业大户最高贴息贷款20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农业特色产业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积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技术指导,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新型产业蓬勃发展。各乡镇要对产业发展底数再摸排、再核实,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落实产业发展地块,推进集中连片种植和适度规模养殖,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持续助农增收。

2.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采取算账比对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的宣讲,帮助农户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调动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激发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信心,动员群众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发展。同时,及时总结推广近年来特色产业发展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和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身边人、身边事,讲好产业发展实例,营造推动产业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市直部门要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包抓联建责任制,选优配强驻村蹲点帮扶力量,加大对产业带头人的培育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紧盯农时常态化开展技术推广、品种引进、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技术指导和服务。

4.严格督查考核。市委农办要将产业发展指标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牵头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促进产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各乡镇要严把产业扶持对象审查关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对培育的产业在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及时报请市级验收。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资金报账制度,及时抽组专业人员审核验收,及时足额兑付扶持资金,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持政策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5.严肃责任追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产业发展较好、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慢、效果差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发现有挪用、套取产业补贴资金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华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市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