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19 00:00 来源:华亭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trsq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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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财政局简介

 

华亭财政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下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经建股、社保股、农财股、行财股、综合股、企财股、会计股、后勤服务中心11个内设股室,下属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正科)、农业资金核算中心(正科)、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正科)、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正科)、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副科)、政府采购办公室(副科,参公)、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副科)、国库支付中心(副科)、基础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副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副科)10科级事业单位,垂直管理东华镇财政所(正科)、安口镇财政所(正科)、西华镇财政所(副科)、砚峡乡财政所(副科)、策底镇财政所(副科)、马峡镇财政所(副科)、上关镇财政所(副科)、河西镇财政所(副科)、神峪乡财政所(副科)、山寨乡财政所(副科)、工业园区财政所(副科)11个乡镇财政所。

办公地点:华亭市东华镇东大街302号。

通讯电话:09337721598。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经营、政府采购等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安排开展税收立法调研,与市税务局等部门提出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参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及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全的财政、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经营、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宏观经济政策;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制定年度全财政收入计划,管理级各项财政收入;编制、调整、审查、核定各乡镇、直各部门的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

4.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

5.管理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及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

6.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办法,管理全政府采购,制定需要全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

7.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市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市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8.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9.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10.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等资金管理和信用评估及转贷工作。

 11.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审批、入户、过户、更新和报废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及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工作,负责会计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5.制定全财政干部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组织指导全财会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辅导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6.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立项确认。

 17.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督促指导全市预算单位做好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18.承办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