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8-19 00:00 来源:华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trsq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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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协调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重点保护单位名录初审上报,监督落实保护措施。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的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平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全面落实各项优待优抚政策,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军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办公地点:华亭市汭南大道9号(市委党校院内) 

   联系电话0933-773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