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三)负责拟定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林果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林果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林果产业、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花卉等林果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果业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育龙头企业。负责林果产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承担智力引进及新技术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果产品食品安全、质量振兴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统筹衔接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管理等工作。承担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八)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建议,落实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征占用林草地、卫片核实等工作,配合查处林草违法案件,指导国有林场区域内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日常巡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十二)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申报林果草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植被恢复费等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等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林草中心共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治理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和资源管理办公室五个股级内设机构。
单位负责人 : 巩荣华
通讯地址:华亭市林草中心(滨河北路11号)
邮政编码:744100
办公电话:0933-772233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