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公开〕华亭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22 19:43 来源:华亭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局
分享到:

附件1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华亭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工作规则。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资产负债表编制和考核标准的落实。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工作。

6.负责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管理,建立并落实城市规划管控制度,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落实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8.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塌陷评估及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管控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工作。

10.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全市测绘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与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科技创新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市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17.组织全市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衔接、争取国家和省上林业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公益林补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总体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工作指导、督査检查。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8.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配合查处涉林案件,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9.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20.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国家和地方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1.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2.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负责全市林果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果产业、森林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果产品采集加工等林果业产业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生态扶贫等相关工作。

23.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4.指导全市林业系统规划财务工作,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林果业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林果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开发。审核汇总上报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年报和统计年报。协调开展全市林业系统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计划财务。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25.负责全市林果业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学术交流,促进林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智力引进,加快林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承办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2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7.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和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同时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8.与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财务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利用监督。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价值评估、开发利用工作。监管全市自然资源市场。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矿业权秩序整顿和安全监管工作。承办并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

3)国土空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塌陷评估及环境恢复治理、生态保护补偿等工作。负责全市林果业产业开发工作。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4)林业草原管理办公室。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国有林场、集体林权、草原、湿地和森林公园的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保护、建设相关工作。

2021年,本部门设置行政编制7名。保留工勤编制4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年末实有人数175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入支出决算总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年初结转875.96万元,本年收入4183.36万元,本年支出5059.32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875.96万元,降低29%,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政策兑现已满补助期限、国土综合整治投资减少、林业草原建设项目投资减少。2021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162.26万元,降低23%,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整体收入处于降低趋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收入418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3.4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支出决算数50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3.12万元,项目支出269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18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71.63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59.82万元,降低6%,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政策到期、国土综合整治投资减少、林业草原建设项目投资减少。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05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68万元,政府性基金371.63万元。较上年减少641.31万元,降低12%,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政策到期、国土综合整治投资减少、林业草原建设项目投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468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68万元。较上年减少269.68万元,降低5%,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政策到期、国土综合整治投资减少、林业草原建设项目投资减少。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687.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

1)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1%,本科目为本年拨款科目,主要拨付自然资源资产农房一体化调查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6万元,占总支出2%,较上年减少21.27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为2022年本部门下属国有林场部分社会保障支出为天然林保护项目社会保险资金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92.22万元,占总支出1.8 %,本科目为本年新设科目,核算内容为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105.24万元,占总支出2%,较上年减少529.88万元,降低84%。降低的主要原因为由于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补助期限已到期,该部分补助资金量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477.55万元,占总支出2%,较上年减少366.86万元,降低43%,降低的原因为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将原统发工资科目调整为“211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24.27万元,占总支出42%,较上年降低524.35万元,降低24%,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林业建设投资项目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908.08万元,占总支出37%,较上年减少782.7万元,降低41%。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8万元。占总支出2%,较上年增加19.9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及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力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0.17万元。基中:工资福利支出180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9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分别为:基本工资810.4万元,津贴补贴 117.59万元,奖金498.1万元,绩效工资75.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04.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5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92.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68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3万元,办公费29.47万元,咨询费0.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6.9万元,邮电费2.95万元,取暖费5.02万元,差旅费14.64万元,维修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151.28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3万元,个人对家庭的补助支出335.4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3.03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费3.03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75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降低1.9%,降低的主要原因为积极贯彻过“紧日子”厉行建立节约型机关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成效明显。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公务接待支出3.03万元,全年共计接待25次125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经费支出222.94万元。其中:办公费29.47万元,咨询费0.0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6.9万元,邮电费2.94万元,取暖费5.02万元,差旅费14.64万元,维修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劳务费1.44万元,委托业务费151.28万元,工会经费7.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3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策采购总执行数为621.8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95.08万元,服务采购284.98万元,工程采购141.76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例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管理使用的车辆0台,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71.63万元,支出371.63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复垦费支出及土地评估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资金来源分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的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430万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 836.6万元,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109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60万元。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本部门在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项目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方案设计,组织开展整地栽植工作,项目管理、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均符合建设要求,预计能在期限内完成人工造林并通过验收。项目总体设定目标值为100分,经对照设定目标,对逐项指标进行佐证材料考核、外业勘察考核,评定得分为90分,评定等次为“优”。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2021年度我局管理实施的省级对市县级转移支付项目有9个,总计预算资金836.6万元,实际到位836.6万元。具体为:

1)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共计拨付730.7万元。要求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国有林场管护区面积9.57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面积2.86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林场管护面积12.19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15.79万元,上一轮退耕纳入森林抚育管护面积7.53万亩,油松有害生物防治0.2万亩。

2)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05.9万元。要求完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0.35万亩,草原管护面积38.17万亩,国有林场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47人,草原防火宣传及生态保护宣传20次。全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实施的项目资金共计支付760.77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90%。依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评,经综合评估和民主测评结果,项目实施平均评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

3.省级对地方转移支出项目。2021年度我局管理实施的省级对市县级转移支付项目有5个,总计预算资金109万元,实际到位98万元,财政统筹整合7万元。其中:第一批省级森林植被恢复项目15万元,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70万元,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补助1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保费3万元。

1)2021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15万元。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1〕178号)文件要求,下达项目资金15万元,要求用于森林督查及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调查,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调查。项目任务下达后,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数据成果2个,其中: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1个,森林城市规划数据整合成果1个。通过森林调查数据更新、林草资源综合监测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精准化管理,森林植被覆盖度和资源管护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监测调查评估,为森林资源管护可持续发展建立可靠保障。项目全年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8%。项目综合评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

2)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70万元。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下达项目资金70万元,要求完成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0.07万亩,我局严格按照《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办法》、《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近年来临时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地块进行现场勘查,对适宜造林的地块进行设计勾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着重于不断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截止评价日,项目已完成作业 设计批复及前期整地工作,由于人工造林时令限制,预计在春季能完成全部造林任务。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管理运行规范,经综合评分,总体得分为91分,评定等次为“优”。

3)2021年森林保险保费3万元。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一批)》(平林规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公益林投保9.85万亩,省级补助比率达30%。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公益林投保的实施,进一步降低了森林灾害损失,为公益林投保期管护提供了可靠保障。2021年,国有林场对国有林场管护区的9.57万亩重点公益林进行了投保,预算执行率100%。总体评分为96分,评定等次为“优”。

4)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补助10万元。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任务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1〕2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市2021年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3515亩进行经济补偿。经过农作物经济补偿项目实施,一方面稳定了林缘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秩序,另一方确保了生态保护政策可持续发展。截止评价日,项目已完成3515亩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赔偿,兑现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117户,项目预算执率100%,经对照设定目标自评及民主测评结果,项目得分92分,评定等次为“优”。

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一是财政衔接乡村振兴林果产业发展资金425.5万元。

1)财政衔接乡村振兴林果产业发展资金260万元。根据华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华脱贫领办发〔2021〕21号)及《关于印发《华亭市2021年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下达项目资金260万元,计划在上关镇、神峪乡、安口镇、西华镇、东华镇、砚峡乡6个乡镇完成核桃新植809亩,核桃补植1290亩,花椒新植3200亩,核桃高接换优1000亩,城乡义务植树造林600亩,城乡生态造林5200亩。我局组织各乡镇、市乡村振兴局对照项目批复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进行全面验收、综合考评,2021年,全市共计完成核桃新植809亩,核桃补植1290亩,花椒新植3248.40亩,完成核桃高接换优1056.9亩,超额完成乡镇生态造林7881亩,城乡义务植树人工造林600亩。全面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指标,项目全年资金支付246.81万元,预算执行率95%。项目综合评分为95分,评定等次为“优”。

2)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50万元。根据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平林规发〔2020〕33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下属单位东峡林场完成维修改造林场中心管护站点1处,对建筑主体进行装修、新建大门、围墙,配套水、电、暖设施,经参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综合评分为91分,评定等次为“优”。

3)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用于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经费115.5万元。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平凉市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农领发〔2021〕1号)要求,共计下达资金115.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费用,我局按照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以空间布局合理、产业发展布局合理、居民点与建设管控点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等原则编制规划,确保规划编制能有效改善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截止11月底,已完成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初步文本,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完成资金支付91.76万元。预算执行率80%。经参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该项目综合评分92分,评定等次为“优”。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部分 附件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pdf

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省级对市县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自评报告.pdf

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自评报告.pdf

华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