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3-12-05 09:55 来源:华亭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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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中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市属驻华和当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管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跨市救援。

(十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行使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平凉市应急管理局(平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可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市管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能源局)协调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

4.与各乡镇、城市社区、华亭工业园区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分工。

各乡镇、城市社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各自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承担。

华亭工业园区承担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职责,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事故查处等行政执法,衔接移送由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内设机构

市应急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群团工作;负责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管理机关财务资产、行政执法、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综合监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和煤化工、炼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市管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负责执法队日常工作;负责修订完善执法事项目录,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评价体系,加强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管;负责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执法协调、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审核、案件督察督办、案卷管理、执法文书管理等工作;负责罚没物品管理、储存、登记、处置等工作。

(三)抗灾减灾办公室。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预警和灾情信息预警发布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预防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办公室。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市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五)执法一中队。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六)执法二中队。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

(七)执法三中队。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744100  

办公电话:0933-7721989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