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审计局机关简介

发布时间:2023-12-21 10:38 来源:审计局 责任编辑:华亭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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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本市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市审计工作指南、制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定本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2、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依据授权审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

5、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及其他公有制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

6、市直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根据委托,实施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查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国家、省、市审计部门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市内外交流活动。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平凉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华亭市审计局内设华亭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正科级建制)、华亭市审计局“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副科级建制)、华亭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股级建制)。 

通讯地址:华亭市振华路2号统办楼2楼西面

办公电话:0933-7721836

邮政编码:744100

上班时间:工作日 早上8:30-12:00  下午 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