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子邮箱:htxzwgkb@163.com
网上受理:http://www.gsht.gov.cn/
通信地址:华亭市振华路1号统办楼8楼 邮政编码:744100
联系电话:0933—7721565 传真号码:0933—7721672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华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华亭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通过网络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华亭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申请处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符合要求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按照《华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做出相应处理。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申请答复
(1)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和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①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③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④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
⑦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3)答复方式
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7.申请的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注:申请人向各乡镇和市级各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通讯方式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询。
申请单号 | 申请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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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公司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法人身份证号 | ||
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邮编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日期 | 申请方式 | ||
标题 | |||
文号 | 受理部门 | ||
信息用途 | 剩余受理期限 | ||
内容描述 | |||
办理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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