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开展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的通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平凉市水务局平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华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2025年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取用水领域监管,合法合规使用水资源,依法规范取用水秩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等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二)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实施的;
(三)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
(四)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五)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按照规定封井或者回填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用于洗车加水、洗浴、农业灌溉、服务、养殖的,或自备水源井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未关闭的;
(七)其他违反水法、黄河保护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3-593976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举报邮箱:657747532@qq.com。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意愿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华亭市水务局
2025年7月9日